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4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琳主持。本
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
于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事项。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
公司本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设置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外部环
境和企业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
响。本次调整能够更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一起,实现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有效激励,推动公司稳定发展。本次在
公司原有的业绩考核指标下增设阶梯式业绩考核及行权比例指标,不
会导致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
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 年 9 月修订)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2024 年 9 月修订)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24 年 9 月修订)》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