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钜泉
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钜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52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57,60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5,392,03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207,970 股。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具体为: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 1 名,即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对应限售数量为 1,096,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91%。
该战略配售限售股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现限售期即
将届满,将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本 5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50 元(含税),共
计分配现金红利 89,280,000.00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
合计转增股本 25,92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3,520,000 股,上述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异化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
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即以总股本 83,520,000 股扣除回购股份
利 8.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5,673,140.00 元(含税),转增 36,941,142 股。本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0,461,142 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于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
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
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96,956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0.91%,具体如下:
比例为 0.9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之日起 24 个月。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 剩余限售
序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股数量 股数量
号 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股)
例
合计 1,096,956 0.91% 1,096,956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096,956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钜泉科技限售股份持有
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钜泉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成 乐 毅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