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5 1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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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各股东及股
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
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写“股东大会
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
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
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全部回答问题时
间不超过 30 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
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弃
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
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
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
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
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初亚军先生
   四、参会人员
   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工
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公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和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参会人员。
   (二)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有关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
答问题。
   (五)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集中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03,296,177.11 元
(未经审计)。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未分配利润余额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
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15,786,8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4,736,040.00 元
(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15.99%,占期末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比例为 12.97%。
  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调整分配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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