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4-09-05 00:46: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
               上市的说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
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
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万和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08%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
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信证券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