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4 23: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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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4-063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兰信”)于近
日获悉李常伟先生的配偶邓明菊女士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邓明菊女士交易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数量      成交金额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股)       (元)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邓明菊女士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
成了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 950 元人民币。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李常伟先生和邓明菊女
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
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述
规定,邓明菊女士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明菊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 950 元上交公
司。
司股票的行为,也未曾向邓明菊女士透露有关公司未公开的重大内幕信息及公司
经营情况或提供投资建议。邓明菊女士违规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未充分了解相
关法律法规所致,是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进行的自主投资决策,不存在因获悉
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
  李常伟先生确认,公司已明确告知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已深刻
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对本次
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深入学
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
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积极沟通并进一步督导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其亲属行为规范的
监督,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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