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索通发展
股票代码:603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薛永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谢志懋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科技工业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薛占青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科技工业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4:薛战峰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科技工业园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薛永、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
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业绩承诺方 指
伙)、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
公司/索通发展/上市公司 指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
欣源股份 指 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薛永、广州市三顺
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志懋、薛
《补偿协议》 指
占青、薛战峰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之利润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薛永、广州市三顺
《股份退回专项协议》 指 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志懋、薛
占青、薛战峰关于股份退回之专项协议》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业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薛永与薛占青、薛战峰为父女关系,
薛占青、薛战峰为姐妹关系,谢志懋与薛占青为夫妻关系,薛永、薛占青、薛战
峰、谢志懋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索通发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补偿方案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导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持有
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业绩补偿方案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导致。
索通发展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及张学文购买其合计持
有的欣源股份 94.9777%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出
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薛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5 号)核准,索通发展向薛永发行 37,728,224 股股
份、向梁金发行 2,318,467 股股份、向谢志懋发行 1,730,977 股股份、向薛占青发行
买相关资产。
根据 2022 年 9 月 9 日业绩承诺方与索通发展签订的《补偿协议》约定,欣源
股份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三个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8,000 万元、21,000
万元、21,000 万元,且欣源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累计总和不低于 6 亿元(含
本数)。如果欣源股份在《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
数(即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之和)未达到上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
业绩承诺方应依据《补偿协议》约定的方式对索通发展进行补偿。各方确认,业绩
承诺方优先以薛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尚未出售的公司股份向索通发展进行一次性
补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余业绩承诺方优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补偿
(但如监管部门对补偿形式有要求的,应遵守监管部门的要求),尚未出售的股份
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应以现金补偿。
鉴于欣源股份 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与《补偿协议》项下 2023 年度承诺净利
润数 1.8 亿元相差过大,未来有较大可能触发《补偿协议》项下利润补偿义务。业
绩承诺方拟以通过索通发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全部公司股份提前向公司实施
业绩补偿,并与索通发展签署《股份退回专项协议》。根据《股份退回专项协议》
约定,业绩承诺方向索通发展退回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全部公司股份
(合计 42,741,705 股,按发行价 17.26 元/股计算对应价值 737,721,828.30 元),提
前实施补偿。在索通发展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补偿方案并依法履行通知债
权人、完成债务安排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股本的相关程序后,于《股份退回专项
协议》约定时间内,以 1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方退回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薛永、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分别持有索通发展
通发展股份 42,747,505 股,占总股本的 7.9038%。本次权益变动后,薛永、薛占青、
薛战峰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谢志懋持有公司 5,800 股股份,占索通发展变动后总股
本的 0.001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薛永 37,728,224 6.9758 0 0
谢志懋 1,736,777 0.3211 5,800 0.0012
薛占青 1,659,611 0.3069 0 0
薛战峰 1,622,893 0.3001 0 0
合计 42,747,505 7.9038 5,800 0.0012
注: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权益变动后持股比
例按照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业绩补偿方案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上市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 索通发展
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补偿协议》及《股份退回专项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 104 国道北侧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薛永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志懋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薛占青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薛战峰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4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
上市公司名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开发区新 104 国道北侧
股票简称 索通发展 股票代码 603612
信息披露义务 薛永、谢志懋、薛占青、薛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无
人名称 战峰 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否? 否?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 赠与?
(可多选)
其他?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
补偿方案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索通发展 A 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2,747,505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7.9038%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索通发展 A 股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42,741,705 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7.9027%
益的股份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5,800 股
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持股比例:0.0012%(按照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计算)
例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
拥有权益的股
记手续完成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否?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填表说明: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薛永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4 日
(本页无正文,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谢志懋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4 日
(本页无正文,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薛占青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4 日
(本页无正文,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薛战峰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