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 日以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
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融
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信丰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西同益高分子 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分子”)在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的固定资产
贷款对应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事项期间提供信用担保,公司为 支持江西高
分子的业务发展,同意为江西高分子向信丰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反担保。江西高分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孙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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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风险进行控制,本次反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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