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3150 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
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宏先生依法作为
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
意见。
(三)2023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取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四)2023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2023年9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取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开
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修订稿)》《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2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
露《监事会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七)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八)2023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九)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202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十一)202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2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年4月25日披露《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数)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5月7日。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P=P0-V=9.73元/股-0.20元/股=9.53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综上,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73元/股调整为9.53
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
关规定,公司决定调整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73元/股
调整为9.53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对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授予条
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
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回购并注
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授予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
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