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3 22:56: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44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 3,226,800 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998%,
最高成交价为 5.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998,90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
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万元在 1,500 万元至 2,500 万元之间,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
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龙汇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