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119),因与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数智”)发生
合伙合同纠纷,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财富基
金”)向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泰安中院”)提起诉讼。
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因东岳财富基金、皇
氏数智以双方协商庭外和解,协商过程需时间较长为由,向泰安中院申请中止审
理本案。泰安中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需较长时间,且均同
意中止审理,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3)鲁 09 民初 123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安中院《恢复诉讼通知书》
获悉因中止诉讼的事由消失,泰安中院决定对上述案件恢复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
合计约为人民币 439.20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7%。除此之
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恢复诉讼结果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
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加强
与相关方沟通和协商,尽力妥善解决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诉讼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恢复诉讼通知书》。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