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3 22: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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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7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一楼会议室。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454,5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28 人,代表有表权
股份 5,767,25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9%。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28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5,767,25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9%。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0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弃权 1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5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637,3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7.7473%;反对 11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1.9635%;弃权 16,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92%。
  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柯凌峰律师、洪赵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
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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