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3 2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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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
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过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
管指引第 3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
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郑海法先生,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案)》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8 月 30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及股票期
权授权日,以 5.27 元/股为授予价格,向 54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 236 万股,以 7.37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其中 10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
计授予股票期权 89 万份。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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