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03 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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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鹞环保”)于 2024 年 8 月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原
公告披露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价款有误,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一、特别提示部分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二、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方法部分
  更正前内容: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将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由 2.72 元/股调整为 2.5653094 元/股。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759,812,33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7,296,071 股后的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
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对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在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653094 元/股-0.06 元/股=2.5053094
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更正后内容: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将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由 2.72 元/股调整为 2.5653094 元/股。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792,476,98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759,812,33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7,296,071 股后的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
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对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在 2023 年年度和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653094 元/股-0.08 元
/股-0.06 元/股=2.4253094 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部分
   更正前内容: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继承人在继承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
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幸离世,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所
持有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后的 2.5053094 元/股,回购价款计 250,530.94 元(利息另计)。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更正后内容: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继承人在继承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
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幸离世,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所
持有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后的 2.4253094 元/股,回购价款计 242,530.94 元(利息另计)。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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