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50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作
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的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的议案》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案》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6号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
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
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319 无锡振华 2024/9/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
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
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复印件,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请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 17 点前送达公司证券
法务部,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法务部详情信息如下:
收件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
邮政编码:214161
(二)登记时间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
联 系 人:秦宇蒙
联系电话:0510-85592554
传真号码:0510-85592399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
《关于制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