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54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更正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经事后审核,原公告以下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同时,为确保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信息和内容,现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9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提示另有说明的
除外)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特别提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50
万股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
案)》规定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案的关联股东及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二)、议案审议说明
(1)2024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4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公告》。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
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
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
面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下午 4:00 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
券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
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竺幽斐 王聪燕
电话:0574-8682 1166
传真:0574-8699 5616
电子信箱:ir@lgom.com.cn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22 号
邮政编码:31580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宁波理工环境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
—2026 年)的议案
注:100 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自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