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03 2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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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
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全部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及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
达股份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及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讨论和拟定,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桂
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司董事王长顺、张海涛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讨论和拟定,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
稳步提升,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桂
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桂
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王长顺、张海涛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进行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
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
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
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王长顺、张海涛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桂
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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