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7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00 万元~30,0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1,059.59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3.2043%
累计已回购金额 25,422.82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12 元/股~2.52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和 2024 年 3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不超过 3.34 元/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未实施股权激励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资金总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回
购期限为自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
(公告编号:临 2024-18)。
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和 2024 年 6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主要对回购资金区间以及回购股
份的用途进行了调整。回购资金区间由“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调整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39)。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34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3 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
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回购公司股份 41,32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51,489,454 股的比例为 1.1974%,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7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 110,595,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51,489,454 股的比例
为 3.20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52 元/股,最低价为 2.12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54,228,160.0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