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昆药集团 2013 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3 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9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
用向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954,177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97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99,999,976.69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15,3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
币 684,699,976.69 元,已于 2013 年 7 月 11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昆明 市高 新 支 行开设 的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内 ,账 号为
及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769,954.18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80,930,022.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020006 号《验资报告》。
科目 金额(元)
减: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19,069,954.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明市高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年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海证券承继。为了继续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中国银行昆
明市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及东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
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2013 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是否达到预定
累计投入金额 备注
项目 变更) 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
高技术针
剂示范项 高技术针剂示范项目 22,000.00 20,167.96 是 注1
目
对子公司西双版纳版
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 2,500.00 是
小容量注 增资扩股项目
射剂扩产 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 注2
项目 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 4,390.00 4,389.74 是
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
Diabegone(长效降糖
药)研发项目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
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
地(二期-1)--化学合
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
创新药物 目
注3
研发项目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
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
地(一期)--提取二车
间中试生产线改造项
目
中药现代
化基地建 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 23,000.00 23,000.00 是 注4
设
合计 70,000.00 66,295.63
注 1:高技术针剂示范项目已完成建设及投资,截至 2018 年 5 月 3 日,该项募集资金
对应账户已完成销户。
注 2:公司 201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募投项目“小容量注射剂扩产项目”变更为“对子公司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扩股项目”“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和“Diabegone
(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等三个项目》的议案;其中,“对子公司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
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和 “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
目” 已于 2014 年 12 月完成增资;“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 2021 年 3 月完成对外转让。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九届二次董事会和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2013 年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的部分投资项目结项,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时,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投项目节余 0.2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已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转出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注 3: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
“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经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
建设项目”变更为“化学合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及提取二车间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截
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二期-1)--化学合成原料
药中试车间项目已累计支出人民币 6,400.02 万元;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
(一期)--提取二车间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已累计支出人民币 1,727.91 万元。
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二期-1)--化学合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已
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取得——昆高建消验字【2023】第 16 号“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
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一期)
--提取二车间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已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取得——昆高建消验字【2024】第
注 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 2013 年公开增发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项目承诺
投资人民币 2.3 亿元资金已使用完毕,其对应账户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
节余资金人民币 4,389,288.39 元,划转至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专
户,对应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 134042351630 户。中药现代化提产
扩能建设项目(二期)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通过 GMP 认证,2018 年 10 月开始部分生产,
详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875124_H02 号)。2023 年 9 月 28 日经公司十
届十八次董事会、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23-066 号,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对存放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的专用账户(账号:134042351630,账户名称: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注销,并已将该账户余额 51,982,972.74 元全部转入公司基
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剂扩产项目(后变更为“对子公司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
目”、“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及
“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及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已全部结项,
节余资金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及销户。2013 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创新药物研发项目”经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为“口
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后又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将“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变更为“化学合
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及提取二车间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2017 年 11 月 21
日新开设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账户,账号为
更后募投项目“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
(二期-1)--化学合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
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一期)--提取二车间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的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13 年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已完成,节余募集资金 34,761,006.37 元(含理财收
益及利息)。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账号
初始金额 金额
昆药集团股份 交通银行昆明高新
有限公司 支行
注 1:相关协议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由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实
际履行。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采购及项目招标制度,较好地控制了工
程建设和采购成本。
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
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态;公司拟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按照合同约定后续还有少量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
金支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
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将上述2013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4,761,006.37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公司将注销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等签署的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七、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拟将 2013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履行的程序
《关于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十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13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3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