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股份: 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03 18: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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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然股份”或“公司”)共同
实际控制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
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36 号),上海证监局对公司共
同实际控制人张新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张新宇:
   经查,你作为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在 2023
年卓然股份定向增发时,出具《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
宇后续关于 Innovare KTI-Fired Heaters Co.,Ltd.的业务重组安排的承诺》,
承诺 2023 年年底前转让或由卓然股份收购 Innovare KTI-Fired Heaters Co.,
Ltd.。你未能在 2023 年年底前履行承诺,且履行期满前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履行期限延期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
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 号)第十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
为。
   为维护市场秩序,治理承诺失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
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对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
全面接受。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承诺事
项履行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Innovare KTI-Fired Heaters Co.,
Ltd.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目前公司正在履行中国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
续等法律程序,后续将持续加快推进收购 Innovare KTI-Fired Heaters Co.,
Ltd.100%股权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意识,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努力防微杜渐。公司及相关
人员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与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意
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全面完善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进一步提
升经营质量的同时,高度重视合规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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