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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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表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表的发言,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应控制在 5 分
钟以内。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
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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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负责安排
参加会议的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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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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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限公司三车间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的方式。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票的数据;
(三)宣读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会议审议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白喜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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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
(七)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八)计票人、监票人收集选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相关人员签署文件。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圆满结束,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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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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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钟日柱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白喜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个人基本情况见附件)。白喜波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白喜波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本次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共有 1 项子议案,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选出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钟日柱先生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钟
日柱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
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钟日柱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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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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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白喜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7 月出生,2008 年 6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2008 年 9 月至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就职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兼财务总监;2023 年 2 月至 2024
年 5 月就职于南昌技术应用师范学院,担任专职教师;2024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
广州工商学院,担任专职教师。
白喜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白喜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