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
补充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西
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
定,对炬光科技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已于2024年5月6日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核查意见》,现根据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事项最新进展,对部分更新事项进
行了补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64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9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69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973.81万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
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709.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163,264.7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24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炬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投入额 入金额
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
用项目(一期工程)
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
术产业化项目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
地项目
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用解
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
合计 163,264.76 163,264.76 90,955.23 55.71%
注:以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通过
公司及其新设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 Focuslight Singapore Pte. Ltd.及瑞士全资子公
司 Focuslight Switzerland SA 购买 ams-OSRAM AG 位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 ams-
Osram Asia Pacific Pte. Ltd.和位于瑞士全资子公司 ams International AG 的微纳光
学元器件部分研发和生产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8 日、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交易双方于 2024 年 5 月 7 日签属《资产购买协议》后,于交割准备阶段发
现,部分设备已与现有洁净室设施紧密集成。考虑到后续的运营成本,公司决定
在新加坡仅续租现有的两个洁净室中的一个。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与另一个
洁净室紧密集成的设备将不纳入本次交易的范围,通过增补部分设备来弥补这一
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最终双方一致在《交割备忘录》中同意对本次交易的资产
清单进行了更新。
最终更新后交易标的未经第三方审计的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资产类型
(变更前) (剔除资产) (增补资产) (变更后)
固定资产
(原值)
固定资产
(净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聘请了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评估”或“评估机构”),
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类型
(变更前) (剔除资产) (增补资产) (变更后)
固定资产 33,034.01 4,516.42 3,935.36 32,452.95
注:剔除资产的评估价值来自中和评估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交易
标的出具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ams-OSRAM AG 部分资产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24)第 XAV1089 号);增补资产的评估价值来自中和评
估以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增补的交易标的出具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收购 ams-OSRAM AG 部分设备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24)
第 XAV1258 号)。
本次交易最终标的的固定资产评估结果和与账面值对比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科目 资产类型
A B C=B-A D=C/A×100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314.63 32,452.95 25,138.32 343.67
交易双方确认并同意,《资产购买协议》规定的所有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本
次交易已完成交割。本次交易最终对价为 43,679,331.30 欧元 1(该金额为根据
《资产购买协议》中关于交易对价的计算约定,在基本购买价格基础上,根据调
整机制调整后的具体金额),其中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为 17,624.23 万元人民币
及其衍生利息收益,与前次披露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相同。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根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事项最新进展,保荐人对
部分更新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
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事项
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铁 黄亚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