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对象”)。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
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
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