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自
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
相应调整。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
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
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新金路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
指 新金路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本上市公告书 指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股东大会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局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监事局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1.12.31、2022.12.31、2023.12.31、2024.03.31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甬兴证券、保荐机构或
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第 7 号指引》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第 8 号指引》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8 号》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系因四舍
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chuan Xinjinlu Group Co.,Ltd.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
易所
公司 A 股股票简称 新金路
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000510.SZ
法定代表人 刘江东
董事局秘书 张振亚
成立日期 1992 年 4 月 18 日
最 近 一 次 变更登记日
期
四川省德阳市区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注册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区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618000
电话 0838-2207936
传真 0838-220793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xjinlu.cn
电子信箱 scjinlugroup@163.com
聚氯乙烯树脂、塑料制品、切割工具、人造革、人造金刚石、农
药(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自产自销,PVC 树脂、服装进
出口,氢氧化钠、碳化钙、氢氧化钾不带储存经营(票据)(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电力生产
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百货、五金交电、电器
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批发零售,烟、酒
经营范围 零售(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汽车、家用电器修理,旅
游服务,计算机及软件、电子及通信设备开发、生产(须取得环
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系统集成,
进出口业务,矿产品、煤炭销售(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职业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重新获取,新证书编号川德经开危化经字〔2023〕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内部决策程序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相关的议案。
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
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的议案。
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批准程序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22 号)。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并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2 号),
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局、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自 2024 年 3 月 5 日(T-
送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
购邀请文件。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具体发送对象包括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发行
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其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 25 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14 家证券公司、
销管理办法》
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
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董事局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
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
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
时间安排信息。
行共收到 16 份《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
交了文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16 名申购对象中有 3
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其余 13 名申购对象已按
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上述 16 名申购对象均已向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
系承诺,且均已在甬兴证券处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甬兴证券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的要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上述 16 名申购对
象均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次发行有效申购价格区间为 2.96 元/股~3.82 元/股。甬兴证券与发行人对
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 12:00,上述 16 名
申购对象缴纳了保证金共计 1,300 万元,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
外,其他投资者均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此外,
王万安缴纳保证金后未在认购邀请书约定的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
未获配及已缴纳保证金但未报价投资者的保证金均已按约定原路退回。
投资者的各档申购报价情况如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序号 认购对象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报价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序号 认购对象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报价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 3.41 80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29 1,000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 3.36 2,000
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资本
价值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2.99 7,000
深圳华夏之心资本管理有 3.36 1,000
增长私募基金 2.98 6,000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
基金
经核查,参与申购的 16 名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
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其申购价格和申购金额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上
述投资者(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均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
金;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在 2024 年 3 月 7 日 17: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上述 16 名申购对象均已在甬兴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
估并符合甬兴证券对投资者适当性的管理要求,均可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1)竞价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终确定 8 名对象获得配售,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
果,竞价结果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
通过。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
资本价值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5,238,093 151,999,992.48
(2)调减募集规模
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结合当前监管规定
和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 公 司 将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从 151,999,992.48 元 调 整 为
相应由 45,238,093 股调整至 44,959,220 股,同比例对各认购对象获配金额进行调
减。调减后各发行对象的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
芮东方价值 3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
投资基金
合计 44,959,220 151,062,979.20
(3)最终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向上述 8 家发行对象发出《四川新金
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
“《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时间缴纳认购资金。获配投资者
卜桂平、于振寰因资金安排,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表达了缩量认购意向。经各方
审慎协商,前述 2 家获配投资者分别与发行人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最终完成部分缴款,实际认购金额对应分别为 7,000,002.24 元、5,000,002.56 元。
除前述投资者外,其他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资金,最终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
芮东方价值 3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致远资本价值 4 号私募证券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投资基金
合计 39,361,335 132,254,085.60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配售股数为 39,361,335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
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局、股东大会及深交所审议通过的
《发行方案》,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
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9,361,335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
局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
行数量及本次发行方案中的拟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
且发行股数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3 月 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本次发行底价为 2.96 元/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36 元/股,发行价
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比率 91.06%,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额 124,907,065.46 元。
七、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共 8 名,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卜桂平、于振寰、林金涛、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3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致远资本价值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
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发出了《四
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
简称“《缴款通知书》”)。
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希会验
字(2024)0020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
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 132,254,085.60 元。
认购股款。
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0019 号)。经审验,截至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132,254,085.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347,020.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907,065.4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人民币 39,361,335.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5,545,730.46 元。
公司将依据《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
理,专款专用。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中国证监
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
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及《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
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2,422,944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经营范围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5,676,571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
经营范围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478,921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卜桂平
身份证件号码 3210811981********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
获配数量(股) 2,083,334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于振寰
身份证件号码 1301051950********
住址 天津市河西区********
获配数量(股) 1,488,096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林金涛
身份证件号码 2310261979********
住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
获配数量(股) 1,478,921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曾厝垵北路 3 号科汇楼 705-0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施金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3MA32NLK39J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获配数量(股) 2,366,274
限售期 6 个月
资基金
企业名称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宝路一巷友谊大厦 501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韩业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001881M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经营范围
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366,274
限售期 6 个月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
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的情
形。
本次发行股票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
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2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
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
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董
事局、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
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对发行对象作出任何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及发行人董
事局、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
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附
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
有效;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上市尚需向深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
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4 年 9 月 5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结束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基金
合计 173,696,759 28.5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
计划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81,429,815 27.97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39,361,335 股限售流通
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609,182,254 股,仅考虑本次发行,
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 648,543,589 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
如下:
本次发行上市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上市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总计 609,182,254 100.00% 39,361,335 648,543,589 100.00%
注:本次发行后最终股本结构以股份登记完毕后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 行股票成
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对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39,361,335 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表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类别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基本每股
-0.10 -0.29 -0.10 -0.27
收益
每股净资
产
第五节 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希会审字(2022)3663 号”、
“希会审字(2023)
年 1-3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或审阅。
本章中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按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3.31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合计 241,763.27 258,483.72 229,973.37 217,824.25
负债合计 115,468.42 125,798.24 84,047.52 81,605.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294.85 132,685.48 145,925.86 136,218.54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41,640.92 258,930.45 303,882.05 297,810.04
营业成本 42,134.38 240,881.29 262,415.12 218,702.27
营业利润 -6,352.65 -15,946.77 5,653.78 43,589.17
利润总额 -6,331.52 -17,146.21 5,079.96 43,260.60
净利润 -6,370.12 -17,790.56 1,311.04 30,334.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313.49 -17,664.31 1,299.92 29,937.37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6,612.31 -17,496.47 654.31 32,275.04
损益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089.16 -12,112.39 -1,941.16 36,055.26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037.37 12,017.94 7,609.07 -8,135.90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2,012.72 -21,353.15 -8,153.32 29,267.72
额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日/2023 年 1-3 31 日/2021 年
月 度
流动比率(倍) 0.79 0.81 1.18 1.19
速动比率(倍) 0.42 0.50 0.85 0.92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76% 48.67% 36.55% 37.46%
存货周转率(次) 4.83 8.22 11.56 10.9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58 43.66 125.40 178.0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
净资产(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18 -0.20 -0.03 0.59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基本 -0.10 -0.29 0.02 0.49
益前每股收益
(元) 稀释 -0.10 -0.29 0.02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
-5.09% -13.06% 0.94% 24.95%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 基本 -0.11 -0.29 0.01 0.53
益后每股收益
(元) 稀释 -0.11 -0.29 0.01 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
-5.33% -12.93% 0.47% 26.90%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最近一期的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系年化后的数据。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17,824.25 万元、229,973.37 万元、
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9.34%、35.50%、32.46%和
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与业务经营情况和行业特征相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81,605.71 万元、84,047.52 万元、
万元、69,015.51 万元、103,095.48 万元和 93,751.45 万元,占比分别为 88.39%、
元、22,702.77 万元和 21,716.97 万元,占比分别为 11.61%、17.89%、18.05%和
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构成。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46%、36.55%、48.67%
和 47.76%。2023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较 2022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
是:1、将栗木矿业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应付款大幅增加;2、公司因经营业务需
要,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金额大幅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19、1.18、0.81 和 0.79,速动比率分
别为 0.92、0.85、0.50 和 0.42。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现下降趋
势,主要原因是:1、2023 年公司通过现金收购栗木矿业,流动资产减少;2、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8.64、5.90、-6.43 和-9.66。报告期
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抱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保荐代表人:蒋敏、刘云飞
项目协办人:邱丽
项目组成员:颜秉元、徐浩林、喻鑫、万江涛、向晓羽、赵梓涵、王安宁
联系电话:0574-89265174
联系传真:0574-89265174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住所: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2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1 号楼 22 楼
负责人:张文
签字律师:雷富阳、姜磊
联系电话:028-62088066
联系传真:028-62088111
三、审计机构
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负责人:曹爱民
签字会计师:杨树杰、徐宜丰
联系电话:13709285598
联系传真:029-83621820
四、验资机构
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负责人:曹爱民
签字会计师:杨树杰、徐宜丰
联系电话:13709285598
联系传真:029-83621820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甬兴证券签署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之保荐协议》《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甬兴证券有限
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
甬兴证券指定蒋敏、刘云飞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
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蒋敏: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甬兴证券投资银行一部业务董
事,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三联虹普、海辰药业、江苏华辰等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宁波银行配股、常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香山股份重大资产
重组项目、中基健康控制权转让项目、深康佳资产重组等项目。目前,蒋敏未担
任其他已申报在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蒋敏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
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云飞:保荐代表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及中级会计师资格,硕士研究生学
历,现任甬兴证券投资银行一部业务董事,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新特电
气、森泰股份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矿龙科、亿鑫通、元工国际、博德石
油、新成新材料、三优光电、博硕光电、塞飞亚新三板项目的改制挂牌及定向发
行。目前,刘云飞未担任其他已申报在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刘云飞在保荐业务
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上市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
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
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甬兴证券同意推荐新金路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报告;
二、查阅地点、时间
投资者可以在如下列示的发行人办公地址查阅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查
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发行人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