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股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9-03 0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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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 号)批复,灿芯半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9.8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9,5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海通证券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非独立
董事、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核查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刘亚东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亚东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刘亚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辞职后,刘亚东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将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刘亚东先生具体情况
   刘亚东,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 年 8 月至
任爱晟特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21 年 2 月历任灿
芯有限高级设计经理、技术研发部副总裁;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公司
副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亚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维灿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3.128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亚东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
成果,该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
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刘亚东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
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
     公司与刘亚东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
刘亚东先生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
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
授、转让、赠与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
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刘亚东先生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刘亚东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刘亚东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亚东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刘亚东先生离职后,原核心
技术人员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
技术的持续研发,刘亚东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130 人,占员工总数比重为 41.27%。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           庄志青、刘亚东、胡红明、周玉镇、张希鹏
  本次变动后              庄志青、胡红明、周玉镇、张希鹏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亚东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各项
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力量充足,能够支持公司现有
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将继续推进研发投入,保持研发队伍人员的稳
定,吸收优秀技术人才,保持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核查的结论
  经核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刘亚东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
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刘亚东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勃延          邬凯丞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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