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及提前清偿留债债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3 00:26: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07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及提前清偿留债债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
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及提前清偿留债债务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议通过《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
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为保
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顺利完成,解决公司 2020 年重
整涉及的有财产担保留债(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重
整计划》),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申请借款 14,000 万元人民币,
用于提前清偿公司 2020 年重整留债债务本息余额(以实际留
债偿还日本金余额及利息为准)。计划借款期限 1 年,利率
市西夏区北京西路老厂区土地房产等资产。
本的 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宁国运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将回避表决。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694320542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 1 号宁夏
国运大厦 A 座 12 层 01 号
   经营范围:投资及相关业务;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
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运营;
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财务顾
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作;
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
等。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国运 2015 年成立,是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
企业,主要承担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重点
产业项目投资建设任务。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铁路运输、发电
供热、供水业务、工程劳务等。截至 2023 年末(经审计),
宁国运总资产 1100 亿元,净资产 659 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
入 110 亿元,净利润 19.95 亿元。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为公
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
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
允,符合市场原则。
  该定价是依据公司当前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报价的
基础,结合未来 12 个月融资难度及融资成本趋势并经双方协
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额(以实际留债偿还日本金余额及利息为准)及补充流动资
金。
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老厂区土地房产等资产。
内部决策程序并签署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确保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的顺利置出,对公司发展有
着积极作用。
公司与宁国运进行友好协商,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 28,485.96 万元。
  七、关于以本次关联方借款提前清偿公司留债债务的安排
  为保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顺利完成,及时解除
对公司老厂区土地房产的抵押手续,公司以本次关联方借款
事项生效为前提,在取得控股股东宁国运提供的相关借款后,
公司拟以该借款提前清偿公司 2020 年重整涉及的有财产担保
留债本息(具体以实际留债偿还日本金余额及利息为准)。
  公司提前清偿 2020 年重整留债债务及解除相关资产抵押
手续需以本次关联借款取得公司股东会同意为前提,且尚需
取得相关债权人及担保债权人的同意,本次关联借款能否取
得股东会同意以及提前清偿留债债务能否取得相关债权人同
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八、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国运借款,主要为保障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项目顺利完成,提前清偿公司 2020 年重整涉及的有
财产担保留债债务本息余额。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属于合理
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
则,本次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承担的利息费用
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
交易及提前清偿留债债务事项。
  十、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国运借款,主要为保障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项目顺利完成,提前清偿公司 2020 年重整涉及的有
财产担保留债债务本息余额。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回避原则并履行了
回避表决义务。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国运借款暨关
联交易及提前清偿留债债务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塔实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