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届满暨
未实施减持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
药业”)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海辰昕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辰昕”)直接持有公司 46,782,12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33%,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24 年 5 月 10 日)起满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南京辰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4,527,751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南京辰昕可以对减持
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期间届满,南京辰昕未发
生集中竞价减持行为。
特别提示: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期间,南京辰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 45,413,834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1)
《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韩延振)》
(公告编号:2024-04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4-043);2024 年 6 月 20 日披
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关于 5%以上股东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
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辰欣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49)。协议转让完成后,南京辰昕持有 1,368,286 股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数比例为 0.30%。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收到南京辰昕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南京辰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68,28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比例为 0.3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北海辰昕 5%以上非第一 46,782,120 10.33% IPO 前取得:46,782,120
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北海辰昕 46,782,120 10.33% 韩延振为南京辰昕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韩延振 120,000 0.03% 韩延振为南京辰昕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合计 46,902,120 10.36% —
附注 1: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南京辰昕将所持有公司 45,413,834 股股份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韩延振,协议转让完成后,南京辰昕持有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1)
《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韩延振)
》(公告编号:2024-04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海辰昕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4-043)
;
附注 2: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南京
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关于 5%以上股东内部
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持股 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北海辰昕 0 0% 2024/5/31~ 集中竞 0- 0 0 未完成: 1,368,286 0.3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南京辰昕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