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路股份”和“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云路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
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公司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事项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其他相关文件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其控股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易所报告的情况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前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述情况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
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在前述情形
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经营风险
如果未来下游行业需求发生重大不利波动,例如电网变压器投资总量持续下
降、竞品硅钢变压器的采购占比增加、电力电子行业方案竞争不及预期等,将导
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降低,新增产能释放时市场需求不达预期,进而对公司未
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乃至于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二)财务风险
公司有相当部分境外收入,外销产品主要以美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如果未来
人民币出现升值趋势,将导致公司出口产品价格竞争力下降,不利于国外市场的
拓展并直接扩大公司的汇兑损失金额,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
(三)行业风险
公司是一家以先进磁性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
高新技术企业。磁性材料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内各大领先企业均以自身
的技术优势和研发优势作为核心竞争力,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术路线升级迭代和
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如果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并不断开
发新的更高品质的产品,可能会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局势复杂多变,若未来产生较大的国际局势变动,全球经济下
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相应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910,444,700.95 847,979,012.45 7.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总资产 2,912,497,710.55 2,791,579,232.66 4.33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9 1.37 1.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9 1.37 1.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4 7.10 减少 0.36 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财务数据较上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具备全产业链深度技术拓展能力
公司是国内磁性材料行业鲜有的同时具备材料基础研究与评价能力、极端工
艺装备实现能力、产品应用拓展能力的企业,依托于全产业链的深度拓展能力,
使得公司能够快速满足终端客户有关材料、下游应用及装备的定制化需求。
目前公司所掌握的多项产品技术成果经鉴定或评价达到国际和国内领先水
平。
鉴定或评价 鉴定或评价
序号 成果名称 工艺特性 主要专家
结果 机构
技术,解决大宽度、大厚度、连 中科院物理所汪卫华
续生产的难题 院士、中国电力科学
新一代一级能效
立体卷铁心专用 国际先进水 中国电器工
非晶合金的研发 平 业协会
续 10 小时的稳定生产 大学张伟教授、中国
及产业化
构设计理论,开发高速旋转淬 工程师张华等
冷的工艺路线
纳米晶合金新成分,解决缺少 士、中科院物理所汪
宽幅超薄铁基纳 合金成分高效开发方法的问题 卫华院士、中国工程
国际领先水 中国金属学
平 会
技术开发及应用 材及其连续化制造技术,解决 工程院毛新平院士、
带材制造成本高、幅宽和带厚 清华大学姚可夫教授
受限的问题 等
中国工程院邱爱慈院
高可靠、高性能 力约束退火工艺方法
士、国家电网王国春
非晶合金闭口立 3. 多 维 度 等 温 同 步 加 热 控 制 国际领先水 中国电机工
体卷铁心配电变 法,解决噪音大难题 平 程学会
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克
压器 4.闭口立体卷铁心变压器绕组
利副院长等
与铁心非接触的悬空式绕线方
法,解决碎片问题
(二)产品覆盖宽频段、应用潜力巨大
公司三大主营产品作为人类近 40 年来所认知的新型软磁材料,与传统的硅
钢、铁氧体等材料相比,具有低损耗、节能、小型化等特性,公司已在 50Hz 至
感、无线充电、消费电子用贴片电感、极端应用、电力电子用 EMI 滤波器等多
个赛道,进行了产业布局,并致力于成为各赛道下主流技术的提供商。
(三)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产业化技术
与传统软磁材料相比,公司的三大系列新型软磁产品在节能、提效方面的优
势明显,是“制造节能、使用节能、回收节能”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可循环材料。
以高性能高可靠非晶立体变压器为代表的节能绿色高端电力装备,对电力能源的
高效绿色应用具有决定性作用,其推广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鉴于其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和优异的经济性,公司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理念,致力
于提供优质可靠的绿色节能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并围绕“研发、设计、工艺、
制造、产品、应用和回收”等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产业化技术,以实际行动推动资
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低碳社会建设。
(四)全球化的销售网络及雄厚的客户基础
公司历经多年海外市场的拓展,目前产品已经销往东南亚、南亚、北美等十
余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全球 70 余家电网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电力电子行业制造
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国家电网、奥克斯、日本东芝、ABB 等企业
的合作伙伴,并借助新产品纳米晶超薄带和磁性粉末及制品拓展在消费电子、新
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应用,用公司产品制成的器件或终端产品已广泛在国际知名优
质客户中投入使用。
(五)强大的研发体系及团队
公司现拥有一支以科技部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晓雨为首的高素质研发团队。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研发人员达到 167 人,研究方向包括材料成分设计、核心装备设计、工艺改进和
应用研究等多方面,自主培养“泰山产业”人才、青岛市拔尖人才等引领型人才,
“引”、“培”结合不断增强科研底蕴。此外,公司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山东
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国内外多所高校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并且引进国内外知名
专家作为技术专家,提升团队综合实力。
(六)雄厚的股东背景
公司系中国航发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云路股份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
业改革的工作要求,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示范企业”,《“组合拳”深化改革“产研用”相互赋能以科改示范行动促云路股
份高质量发展》等改革案例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典型案例获得推广。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持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以相关议事规则与制度规范
为保障、以全面依法治企为支撑的制度体系。在加强党建工作方面,坚持党的领
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有关制度要求履行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将党的领导
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不断探索与实践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体制机制。在科
技创新方面,中国航发作为军工央企,拥有完整的军民用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
研发制造体系与试验检测能力,依托中国航发在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领域强大
的研发制造能力,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综上所述,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为 6.51%,与 2023 年同期研发投入占比 4.22%相比,增加 2.29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年已授权 11 项发明专利,已累计维持有效专利 19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1 项,
实用新型专利 59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1,756.85 万元,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619.07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1,006.60
减: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 486.92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49,816.93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64,5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 113.30
加:累计理财收益 5,164.45
减:手续费 0.2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19.07
(二)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云路股份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其通过控制中国航发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股控制公司 28.50%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2024 年上半年度
间接控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公司董事郭克云于 2024 年上半年减持云路股份 1,800,000 股。截至 2024 年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认购的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以下简称“多邦合伙”),于 2024 年上半年减持云路股份 1,836,000 股。截
伙)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多邦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664,000 股。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魏 鹏 陈 聪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