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9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锁定期届满等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前期已回购的公司股份。2023 年 9 月
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8,380,03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78%。锁定期为 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具
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
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
规则,遵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
司股票: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
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