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公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
公告,并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身份证件信息、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
况等。
二、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示结果,对
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除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孙黎先生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也不
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