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5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 22 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2/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12.29~2024.12.27
预计回购金额 7,000 万元~14,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729.4275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3.8164%
累计已回购金额 9,255.150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42 元/股~15.2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
冠新材”)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和 2024 年 1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增加为“不低
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1.4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暨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公告编号:2024-020)。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起股
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21.8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份 729.42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8164%,购买的最高价为 15.20
元/股、最低价为 9.4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255.1504 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