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2 17: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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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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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 年 9 月 10 日至2024 年 9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 14:00 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 8 号·杭州福斯特应
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林建华
  大会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
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六、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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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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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
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的发言和质询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
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发
言。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七、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大会谢绝个人拍照、录音及录像。
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
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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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 2 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表决,然后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设监票人三名,并设一名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
时请在表决票上注明所代表的股份数并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
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
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填写说明。
  六、不使用本次股东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
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场设有一个流动票箱,股东(或股东代表)按顺序投票。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清点和统计表决票。
  九、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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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
系统(试用版)》表述的最新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业务名称进行调整,具体
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拟变更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
                     材料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
                     新型膜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
膜、挠性覆铜板、有机硅材料、热熔胶膜(热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
熔胶)、热熔网膜(双面胶)、服装辅料(衬 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
布)的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电池片、多 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晶硅、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
化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的技术开发,光伏 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
设备和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安装,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
      经营进出口业务。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
                     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变更经营范围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福 22 转债”处于转
股期,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期初的 1,864,165,011 股变更为 2,608,735,822 股(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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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具体情况如下:
润分配方案:拟以 2023 年末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2.60 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00 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
本公积金转增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3,970,875.44 元,转增 744,570,578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608,735,822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福
转股数为 233 股。
   综上所述,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608,735,822 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86,416.5011 万元变更为 260,873.5822 万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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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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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事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
斯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6)
及《福斯特:公司章程(2024 年 8 月修订)》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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