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
份超过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
市公司”或“嘉欣丝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的一致行动
人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晟欣实业”)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
超过 1%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晟欣实业在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 7,502,500 股的基础上,计划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持有嘉欣丝绸
业持有嘉欣丝绸18,188,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25%),周国建先生及晟欣
实业合计持有公司131,832,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5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通过增
持股份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晟欣实业将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自2024年9月2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等)进行增持。
晟欣实业自有资金。
除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外,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晟欣实业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且在增持期间、增
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
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晟欣实
业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情况
晟欣实业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5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 周国建、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西园弄**号/浙江省嘉兴市龙凤路 1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嘉欣丝绸 股票代码 00240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股 7,502,500 1.34
合 计 7,502,500 1.3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周国建 113,644,600 20.29 113,644,600 20.29
浙 江晟欣 实业发 展有 限
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24,330,200 22.20 131,832,700 23.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096,750 6.98 46,599,250 8.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233,450 15.22 85,233,450 15.22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 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 否□
情形
周国建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晟欣实业承诺,在增持期间、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限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周国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