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 森泰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1 16: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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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森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9)和《森泰股份: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为 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08 % ,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5.21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5.34 元/股,成交均价约为 15.3064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 918,383.1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82,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 ,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 14.98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6.67 元/股,成交均价约为 16.03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8,957,43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森泰股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64,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 % ,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 13.24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6.67 元/股,成交均价约为 15.40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6,412,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森泰股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21,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22% ,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 13.24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6.67 元/股,成交均价约为 15.24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9,961,041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实际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含),且
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 4,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
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
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
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 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六、 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621,900 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2.2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4,178,867      62.75%   76,800,767     64.9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041,133      37.25%   41,419,233     35.04%
合计(总股本)       118,220,000      100%    118,220,000      100%
  七、 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
后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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