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6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6,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董宁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4~2025/2/3
预计回购金额 4,000.00 万元~8,0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365,119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01%
累计已回购金额 4,796.6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7.71 元/股~41.35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
(含);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其中超募资金 1,100.00 万元,剩余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 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和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7.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56.80 元/股(含)。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8 月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65,1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的比例为 2.01%,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1.35 元/股、最低价为 27.71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47,966,650.2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