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 号),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166,300 股,新增股份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当时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数量
资讯网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名,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川发定盈再融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0,166,300 255,848,130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计
算共 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4 日。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8 名股东
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如下: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
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
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
序 持有限售股 售股份数占
认购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限售股份
号 份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比例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公司 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自贡时代金融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诺德
基金浦江 117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5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11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产品 3-诺德基金浦江 111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兴银基金-祥盛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诺德基金 30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偕沣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
德基金浦江 76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诺德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8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光大银行- 诺德基金滨江拾贰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陈灵霞-诺德基金浦江 113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66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毅远定增多策略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基金浦江 11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诺德基金-盛日新-诺德基金浦江 1048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建投信托•涌泉 195 号(定增优选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053 号单 117,647 117,647 0.0243%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诺德基金-谭巧君-诺德基金浦江 1149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建投信托·涌泉 199 号(定增优选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129 号单 78,432 78,432 0.0162%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李海荣-诺德基金浦江 905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蓝墨专享 1 号私募投资基金-诺德基
金浦江 78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21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弈熠涵金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
基金浦江 105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弈熠增高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
德基金浦江 79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施慧璐-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 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MIAO HUBERT HUI JUN-诺德基金创
新定增量化对冲 1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玉泉合富 8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
合富 7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中韩人寿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高彩娥-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6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2,157 392,157 0.0809%
财通基金-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险-财通基金玉泉 105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天禧定增 5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财通基金-盈阳资产盈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公司 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 17 号单一资产管理 196,078 196,078 0.0404%
计划
财通基金-四时之言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
通基金开赢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星地菜鸟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
通基金星地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张继东-财通基金玉泉 100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李彧-财通基金玉泉 1003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财通基金-上海朗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玉泉 108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张忠民-财通基金玉泉 1005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倪力鸣-财通基金征程 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金安鑫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财通基金玉泉 97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金安鑫 2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六禾嘉睿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六禾嘉睿 1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
量化对冲 2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全盈象定增量
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2,157 392,157 0.0809%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
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财通基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
增量化对冲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欢乐港湾长虹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玉泉 107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衍复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衍复定增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兵资产富兵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磐恒金汇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中航
盈风 2 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君享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稳进回
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陆家嘴信托-启元量化 2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财通基金启星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滨海天地(天津) 滨海天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滨海叶盛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衍恒青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
云一号私募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
资基金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川发定盈再融资私募证
-川发定盈再融资 券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0,166,300 50,166,300 10.3462%
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470,252.00 32.06% -50,166,300.00 105,303,952.00 21.7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29,407,048.00 67.94% 50,166,300.00 379,573,348.00 78.28%
总股本 484,877,300.00 100.00% 484,877,3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