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碧兴物
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碧兴物联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并继续实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到账。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3]第ZL100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已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 19,173.42 - -
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 16,981.34 1,076.26 6.3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06.20 1,986.64 38.91
合计 41,260.96 3,062.90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三、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智慧水务大数据溯
源分析服务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投入;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系
主要面向政府客户的运营类项目,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较多,有意向政府客户的
审批流程及财政预算有所调整,与相关政府客户沟通落实项目的细节和具体安排
正在有序推动当中,待相关安排落实后才会启动项目并投入资金。因此智慧生态
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实施进度放缓,搁置时间超过一年。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
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
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
服务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纲要》明确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
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断改善空气、
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能够更好地满足国家生态环境战略要求,通过
本项目建设,有力地推进生态环境服务领域朝着智能化、集成化和现代化的方向
发展。
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和推进,政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监测提
出了更高要求,例如生态环境部门需要随时监测大气、河流湖泊的环境指标及变
化情况,这些工作需要以生态环境大数据智能监测为前提和基础。智慧生态环境
大数据服务顺应政策形势要求,可以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帮助政府部门解决在
数据共享、数据应用、数据管理等方面遇到的痛点难点,提升政府部门的技术能力
和管理水平,是许多地方政府的刚性需求,市场空间巨大。
智慧生态环境市场巨大,随着5G等新基建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行业面临新
一轮的高速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本项目的建设,将拉动公司现有感知设
备的销售和大数据业务的进一步应用,巩固公司在智慧生态环境领域的行业地位,
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品牌知名度。同时,有利于扩大公司数据服务业务,推动公司
软硬件及服务整体销售,进一步完善产业链。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拥有一支贯穿研发、生产、销售、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产业链的专业团队
,具备优秀的项目建设、管理和专业运营能力,在水质监测、排水体系监测及长效
管理服务、大气污染防控与质量达标服务方面提供全系列监测产品和数据分析应
用服务。
公司已拥有该项目实施所需要的主要技术,且成熟、可靠。公司自主研发的环
境水质/污废水监测仪器及系统、环境空气/烟气监测仪器及系统、环境监测大数据
系统等技术在国内多个省市得到了广泛应用,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项目运营经验。
公司的成熟产品和应用能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公司在广西区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检测站)项目中,为全区搭建空气站联网
,实现在线质控、运维管理与空气质量数据分析服务,项目周期12年。
在全国地表水监测国家站项目中,公司水质监测产品覆盖十四个省市;数个
省的长江经济带国家站项目、近百个市县的地表水监测站项目以及电厂污水处理
厂等重点污染源行业数千家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均有公司的水质监测产品。
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已具备成熟的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执行及控制能力
,对项目管理团队的建设、项目计划的执行、项目成本的控制、项目质量的管理以
及项目进度的把控都具备丰富的经验,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充分的经验保障。
(三)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对公司继续加强技术创新、市场布局仍具有重
要意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待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落
实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实施工作,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具备投资
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期间,公
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
司利益最大化。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
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系根据
公司目前业务发展所需做出的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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