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31 0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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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
                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 投资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公
  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3 号),公司于
费用人民币 6,172,108.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2,527,891.52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公司子公司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或其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权限的上级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870.00万元(含114,870.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圆金凸块制造与晶圆测试扩能项目
        圆测试与覆晶封装扩能项目
              合计                 138,711.04         114,870.00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
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
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在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协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
金管理产品。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
集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募集资金,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并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并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
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
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
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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