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4-067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志伟路 808 号上海金山假日酒店 2 楼 A
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文先生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60,220,100 99.7974 645,998 0.1790 85,400 0.0236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60,285,000 99.8153 541,586 0.1500 124,912 0.0347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杨振华、宋婷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