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8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敏同志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摘要》。
(详见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要求。同
意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