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
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8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2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0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