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6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董
事会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10:00 在公司 705 会
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
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汪为民、盛晓英、潘煜双,合计 3 人。公司
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
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编号:临 2024-062。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60,000 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63。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
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由林吉特变更
为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境外子公
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4。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