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30 01:16: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长
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使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长青科技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50.00 万股,发行价格 18.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5,136.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 57,406.4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3]230Z012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合计               52,598.58   52,598.58
三、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4,807.90万元,其中1,007.90万元
(不含利息,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0.9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日转出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
                        (公告编号:2023-006)。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1,007.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剩余超额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用于现金管理。
四、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4,807.90万元,为了充分发挥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1,4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条件。
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
月内将不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
六、决策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
分超募资金1,4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
分超募资金1,4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
更大的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
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青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