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81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二批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
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格力博(江
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
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
(二)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
象范围内,该等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选;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的;
(三)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日之前持续在岗(除激励对
象因执行公司职务死亡外)且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97 人。
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 12.5712 万份予以注销;43 名激励对象放弃第一期行
权,27 名激励对象部分行权,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期股票期
权 72.7731 万份予以注销。2023 年 11 月 2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39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上述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02.7090 万份予以注销;159 名激励
对象主动放弃第二期行权,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期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38.2067 万
份。
(五)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0 年及 2021
年两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7.35 亿元”。2020 年、2021 年公司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65,277,723.85 元、279,744,570.88
元,满足该项行权条件。
(六)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91 名,其中,个人层面
业绩考核达到 B(含 B)以上的激励对象共计 191 人,对应个人层面
可行权比例为 100%,可行权股票期权 201.3646 万份。本次行权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行权条件。
综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有
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91 名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按规定行权,行权价格为 8.9383 元/股,
并由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公司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