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30 00: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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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70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杨旻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乃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其编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变相变
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二批激
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二批激
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通过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审核,本期拟行权的 191 名激励对象满足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安排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91 名激励对象
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进行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确保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增加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次增加预计系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
常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
司的相关制度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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