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 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完成过户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30 00: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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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55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控”)的通知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
司5%以上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翼威”)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司法裁定归青岛海控的62,296,425股、5,497,375股(合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40%)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裁定情况
   青岛中院分别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深圳翼威所持公司的62,296,425股、
鲁02执61号之七《执行裁定书》、
                (2024)鲁02执61号之八《执行裁定书》,因青岛海控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正威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裁定深圳翼
威所持有本公司的62,296,425股、5,497,375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归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所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
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39)、《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40)、《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47)、
          《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
   《关于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
号:2024-50)。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青岛海控的通知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
户登记日为2024年8月27日。本次过户完成后,青岛海控持有公司67,793,800股股份,占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0.40%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深圳翼威持有公司股份减少为
合计持有公司79,930,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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