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并征求意见,
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具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
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
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
不良记录。屈文洲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科春先生、丁邦清先生尚未
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
立董事相关培训。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程雪女士、管江华先生、黄文彪先生、文
志州先生、廖长辉先生、代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提名张科春先生、屈文洲先生、丁邦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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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