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议通过后,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
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中心 D 座 1106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
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立董事 2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
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股东身份证复印
件及委托股东股票账户卡。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4 年 9 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如通过信函
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封或传真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10-88825397 联系传真:010-88825397
联系邮箱:investors@sg-micro.com
联系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邮政编码:10008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的累积投票提案,投票时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
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9:15-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该列打
表决意见
提案 勾的栏
提案名称
编码 目可以 同 反 弃
投票 意 对 权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给
累积投票提案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
议案》 数3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
案》 数2人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人
事的议案》 数2人
选举黄小琳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选举鲁立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同 反 弃
非累积投票提案
意 对 权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
案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
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
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附件三: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
股东姓名/名称
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