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表决权的股份12,681,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3%。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16,617,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本的1.250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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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28,651,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034,63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66%;反对52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21%;弃权1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28,622,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表决结果:同意328,643,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表决结果:同意318,637,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8%。
表决结果:同意328,287,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3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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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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