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根据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
告 编 号: 2024-041 )、《第 三届 董事 会第 八次 会议 决议 的公 告》(公 告编 号 :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0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可转债转
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
配登记日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原则实
施利润分配。
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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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6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 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嘉美转
债,债券代码:127042)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嘉美转债”转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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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为 4.59 元/股,调整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为 4.5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9 月 6 日 起 生 效。 具 体 内 容详 见公 司 同 日 披 露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七、 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 189 号。
咨询联系人:陈强
咨询电话:0550-6821910
传真电话:0550-6821930
八、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