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4-04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
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
意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现金分红,以当时总股
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
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等相关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上述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1-6 月合并报
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973,473.34 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
中实现的净利润为 34,778,196.2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 》 等 有 关 规 定 , 加 上 年 初未 分 配 利 润 180,583,561.74 元 ,减 去 利 润 分 配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4,442,401.85 元,根据合
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185,230,813.67 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
情况,为提高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 223,192,1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1,159,609.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及意见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
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2024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
及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